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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最後一次對此事件做出說法
這麼明顯的標題難道都不會先仔細的閱讀?還是說字體顏色用紅色不夠顯眼??
版規第8條非常明顯的說明了,但是至於遊走在版規邊緣的回帖我也只能說依照我個人的判斷來做最恰當的處理,個人處理雖說不是百分百面面俱到,但是盡力做到最合乎常理的處理方式,在绿茵直播當版主雖然也沒工資可拿.吃力又不討好,像你這類似的事件可以說我在目前任期已經多到不行,那我還何必要做版主?當然既然賦予這位子就是要對得起當版主使命,版主不是掛牌好看而已,再說,你希望能夠得到同樣平等的發言權,那我告訴你,所謂平等發言是建立在版規之下的平等權利,不是大排量就可以視而不見放水專門欺負小排量,你認為我有這"官威"嗎?我一切都是一版規做事情.最後,繁體字問題,我真不該再怎麼解釋,只能說,國情問題吧~~只准州官放火,我有何等能力呼風喚雨??不許百姓點燈,沒違反規定會不讓你點燈??
最後老衲再問問你,再你被扣分之前,你有認真閱讀版規嗎?
許多人會說論壇而已何必太過於認真??現在回答各位:在有制度的論壇之下,輕鬆不等於隨便
其他的就由請他人點評吧
以上報告完畢,下台一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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